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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琪的礼物

为了给丈夫买一条白金表链作为圣诞礼物,妻子卖掉了一头秀发,而丈夫却卖掉了祖传金表给妻子买了一套梳子。尽管彼此的礼物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从中获得的情感却是无价的。  

包打听

无论这两三件事神秘与否,我都必须把它弄明白。因此,我开始去打听。我首先要知道女人的衣箱里装了些什么,我花了两个星期才弄清楚这件事。接着又开始打听为什么床垫要用双层。这种正儿八经的询问一开始就遭到怀疑,因为听起来显得难以启齿。
最后,我总算懂得了,床垫设计成双层结构是为了减轻理床女人的重量的。我真愚蠢透顶,还要继续追问,为什么不做成同样大小的呢?这个延展的问题令我遭遇无数的尴尬,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出于求知的欲望,我急于要弄懂第三个问题,“”都有哪些性格特征?在我的头脑里,他的形象简直模糊得不能再模糊了。弄清任何事情之前,我们总得先有个具体概念,哪怕是个想象的概念也罢。
现在,我的脑海中已经有了一幅约翰·多伊的清晰画面,清晰得如同铭刻在钢板上一样。他的眼睛浅蓝,穿着棕色马甲和磨光了的黑色哔叽外套。他一直站在阳光下,口里嚼着东西;他不停地用拇指把小刀反复地一开一合。
如果能找到一个更高级一点的人,我敢肯定,他身材高大,但脸色苍白,袖口露出蓝色的护腕;他老坐在那儿擦皮鞋,伴着滚木球小巷的“轰隆”声,周围全是绿松石。
不过,当我要勾勒“”的形象时,想象的画布却变成了一片空白。我设想,他有一种可以拆散的微笑,连接的袖口,就这个样儿。为了弄清楚他的特征,我首先向一位新闻记者请教。
“嗨,”他说,“‘’介于流浪者和俱乐部成员之间,当然也不完全是,他适合于出席菲什先生的招待会和私人拳击赛之间的场合。但是,他既不属于莲花俱乐部,也不属于杰里·麦盖根马口铁工人学徒左钩杂烩协会。我真不知道该如何确切地描述他。哪里发生什么事,你就会在哪儿见到他。是的,是这种类型的人。
“每天傍晚,他穿得整整齐齐,熟悉内情,对城里的警察和侍者直呼其名。不过,他从不伴随氢化物旅行。通常情况下,他独自一人,或者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
这位记者朋友告辞离开,我信步走到街上。这时候,丽都街的3126颗电灯泡亮了。街道拥挤不通,但没能挡住我向前。妓女的眼光刺在我身上,对我毫发无伤。
就餐人、城市守护神、售货女郎、骗子、乞丐、演员、强盗、百万富翁和外地人,他们从我身边匆匆而过,忙忙碌碌。有的闲逛,有的鬼鬼祟祟,有的昂首阔步,有的急转而去,可我并没有留意他们。
我熟知他们,早已明察他们的内心世界,他们也不是我寻找的目标,我要找的是“”。他是一种类型,不找到他,一种活版印刷,将会成为一大过失。不过找起来却非常困难,但我决不会放弃。
我们以道德方面的题外话继续下去吧!目睹一家老小阅读星期天的报纸令人感到由衷的喜悦,各版分头阅读。
爸爸向前弓着身子,正热切地审视那页印着年轻太太在开着的窗口做操的照片;妈妈正兴味十足地竭力猜着填字游戏中的字母;年纪最大的女儿们正急不可待地仔细阅读金融报导。
因为上星期晚上某个年轻小伙子说他曾搭乘威利航班飞机;而正在纽约上公立学校的18岁的儿子却聚精会神于每周一篇讲述如何改制旧衬衫的文章,因为他希望在毕业典礼那天获得缝纫奖。
祖母花了整整两个小时翻阅喜剧副刊,婴孩小托蒂尽其所能随着她那不动产转让而摇来摇去。这幅画面是用来消除疑虑的,因为几行故事一滑而过,使你称心如意。它给人增添一种烈性饮料。
我走进一家咖啡馆,要了一杯饮料,当我刚把调制饮料用的苏格兰威士忌的热汤匙放下,有个人就抓起了它。于是,我问他是怎样理解“”这个俗语、名称、描述、称谓、刻画或称号的。
“嗨,”他小心地说,“他是个飞行员,惯于通宵达旦的攻击,明白吗?他是你在平顶与脊之间的任何地方都难于碰上的性情激烈的赌徒,懂吗?我估计就这个意思。”
我对这个人感激不已,然后离开了咖啡馆,走上了大街。在人行道上,一位募捐少女对着我的马甲兜轻轻摇着募捐盒。
“你是否乐意告诉我,每天你募捐的时候可曾遇到过通常被称为‘’那类人呢?”
“我非常清楚你指的是哪种人,”她微笑着答道,“我每天晚上都在同一场合见着他们。他们是魔鬼的卫士,假如任何军队的士兵都像他们那么忠心耿耿的话,他们的长官就会被服侍得周到极了。我在他们中间募捐,他们只是花几分钱把自己的邪恶变成为上帝服务的行动。”
她又摇盒子,我投进了一块银币。
在一个灯光闪耀的旅馆前,我的一位批评家朋友正悠闲自得地走下马车。于是,我又问了他。正如我确信的那样,他认认真真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在纽约,有‘’一类人,”他答道,“我十分熟悉这个俗语,但以前还从未有人叫我对此下个定义。要指出确切的标本也很困难。不客气地说,这类人有种特殊的纽约病,不过对这个绝症我还缺乏了解。
“每天早晨6时,他伴随着缕缕晨光开始了生活。他刻板地按习惯穿着,按礼仪行事,但把鼻子伸进与他毫无干系的事情方面,他甚至可以给香猫或寒鸦出谋划策。这种人在城里一直追逐豪放不羁的生活,从设在地下室的酒吧或饭店到屋顶花园,从赫克托大街到哈莱姆区,而且,你在城里根本找不到一个地方没有他们用小刀切割意大利式的细面条。
“你所谓的‘’就擅长这个。他总是追踪新奇事物,好奇,厚颜无耻,无所不在。双轮双座马车是专为他造的,抽金牌雪茄,正餐时诅咒音乐。他得不到多少人支持,但有关他的谣传则遍城皆是。
“我非常高兴你能提出这样的问题。我早已感到这种夜间活动的害群之马对城市所产生的影响,但以前从未想到过要去分析它。现在,是到把你的‘’归归类的时候了。紧跟着他的是酒贩子和服装模特儿。他邀请乐队为他弹奏《让我们都上玛蒂尔达去》,而不是韩德尔的作品。
“每天晚上,他都要周游一圈,有如我和你每周看一次大象那样。当一家烟店遭洗劫的时候,他朝警官丢眼色,他很熟悉警察的地盘,然后他就无声无息地走开。而我和你则会在总统中找名字、在明星中找地址,以便报告给值班警官。”
我的评论家朋友停下来吸了口气。我抓住了这个机会。
“你已经把他归类了,”我高兴地叫道,“你已经在这城市画廊中为他绘出了肖像。不过,我一定要面对面地见见他,亲自研究‘’。我到哪儿才能找到他呢?我怎么才会认出他呢?”
评论家好像根本没听见我的话,又继续他的宏论。尽管他的马车夫还在那儿等着他付车费。
“他是一种高度升华爱管闲事的精髓,一种内在的精制橡胶蒸馏品,一种高度集中、高度纯化,无可辩驳而又不可避让的好奇和寻根问底的精灵。他的鼻孔能嗅出一次新的轰动事件;当他的阅历耗尽时,他又以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去开拓新的领域。”
“原谅我,”我打断了他,“不过,你能让我见见这样一个人吗?对我而言,这可是件新鲜事。我必须研究它。我决心找到,即使找遍全城也无所谓。他的活动区域一定在百老汇这儿。”
“我就要在这儿就餐,”我的朋友说,“进来吧,如果有个‘’出现,我就指给你看。这儿的绝大部分主顾我都认识。”
“可我现在不要吃饭,”我对他说,“你得原谅我。我今晚一定要找到‘’,见见他,即使今晚不得不从炮台公园到小小的科尼岛,或把纽约搜查一遍。”
我谢过了我的批评家朋友,然后离开旅馆,走上了百老汇大街。追寻“”给我吸入的空气增添了一种人生和兴趣的愉悦动力。
生活在如此巨大、如此复杂、如此色彩缤纷的城市里,真令人感到高兴。我沿街闲逛,怡然自得,心里不停地念叨着:我是伟大的纽约市公民,分享着它的宏伟壮丽和各种享乐,也是它的荣耀和声望的参与者。
我转身横跨街道,听见什么东西像蜜蜂的“嗡嗡”声,然后,我就同桑托斯杜蒙特一道欢快地长途飞行,昏过去了。
当我睁开双眼时,我记起了汽油的味道,我大声地说:“还没有过去吗?”
一位医院里的护士把一只不那么温柔的手放在我的前额,可我根本就没有发烧。一位年轻医生走过来,露齿而笑,他兴高采烈地问道:“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吗?”然后递给我一张《晨报》。
我阅读那篇文章,以我昨晚听见“嗡嗡”声消逝为题。结尾是这样几句话:“贝尔沃医院,医生说他的伤势没什么大碍。据说,他似乎是一个‘’。”